民事欠款纠纷诉讼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民事欠款纠纷属于财产案件,其诉讼费用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来收取的。具体来说,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首先,如果欠款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 要是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超出的部分会按照不同比例交纳诉讼费用: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个例子,如果欠款是30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50元;1万元至10万元这9万元,按照2.5%交纳,即90000×2.5% = 2250元;10万元至20万元这10万元,按照2%交纳,即100000×2% = 2000元;20万元至30万元这10万元,按照1.5%交纳,即100000×1.5% = 1500元。总共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之外,如果涉及到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的一种主要类型。 申请费:比如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情况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