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费用是多少?


民事起诉费用也就是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因为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收费方式不同。 对于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具体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是30万元,1万元需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按2.5%交即90000×2.5% = 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10万)按2%交即100000×2% = 2000元,20万到30万部分(10万)按1.5%交即100000×1.5% = 1500元,总共需交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此外,除了案件受理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需要交纳,如申请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财产案件:指的是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像合同纠纷涉及的货款、借款纠纷涉及的欠款等。 非财产案件:是指不涉及财产争议或不以财产权益为主要争议内容的案件,比如离婚案件、侵害人格权案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