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对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我家邻居在楼道堆放很多杂物,严重影响通行,我跟他沟通他也不搬走。我想了解下民法里对于相邻关系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清理杂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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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邻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邻居之间在使用自己不动产的时候,不能妨碍到对方合理使用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邻里之间要相互照顾、相互体谅。 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这意味着在处理相邻关系时,首先要依据法律、法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就可以参考当地的习惯做法。 像您提到的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通行的情况,就涉及到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显然没有给您提供通行的便利,侵犯了您的通行权。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与邻居再次沟通,向他说明他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及对您造成的影响,要求他清理杂物。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进行调解。若物业调解也不起作用,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拍摄楼道杂物照片、视频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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