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庭审费用是多少?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到庭审阶段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若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为(10 - 1)×2.5% = 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为(20 - 10)×2% = 2000元,20万到30万部分为(30 - 20)×1.5% = 1500元,总共需交纳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其次,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有不同的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此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费用只是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如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承担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