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进行民事起诉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去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起诉费也就是案件受理费,其收费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依据案件类型和标的金额等情况来确定。 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它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来说,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的金额是5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至10万的部分是4万,这4万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要交1000 + 50 = 1050元。 非财产案件的收费相对简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