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我有个民事纠纷想向法院起诉,但是 不太清楚法院到底会受理哪些民事诉讼。我这纠纷是关于合同履行方面的,不知道属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想了解下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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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哪些民事纠纷能够到法院去打官司,法院会受理这些案件来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从财产关系方面来说,比如合同纠纷。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像不支付货款、不交付货物等,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合同是双方就财产交易等事项达成的约定,涉及财产关系。
再有人身关系方面,像侵权纠纷。比如有人被他人打伤,这涉及到人身健康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这也在法院受案范围内。另外,婚姻家庭纠纷,像离婚、抚养权争夺等,也是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法院同样会受理。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法院是不会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例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就应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不是民事诉讼。还有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所以,在判断自己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时,关键看是否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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