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我准备帮亲戚打一场民事诉讼官司,做他的代理人,但不知道要提交什么手续。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手续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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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的手续有所不同。 首先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一般来说,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当事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其与当事人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户口簿、出生证明或者相关的监护权判决书等。这些材料能证明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其次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此外,如果是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当事人的近亲属担任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推荐材料和身份证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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