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民事调解书还需要去民政局拿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已经拿到了民事调解书。但我不太确定,有了这个民事调解书,还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我担心不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没解除。想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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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有了民事调解书通常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拿离婚证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和判决书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文书。也就是说,一旦民事调解书生效,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在法律层面上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表明,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获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所以,只要民事调解书生效,它和离婚证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效果上是等同的。 从实际操作角度看,拿着民事调解书去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也不会再为双方办理离婚证。因为他们会依据法院的生效文书来确认双方的婚姻状态。而且,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证主要是起到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作用,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有了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就无需再去民政局拿离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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