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被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民事被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是起诉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些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原告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关系,比如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告谁;得有具体的要求、事实和理由,让法院明白为什么要起诉;而且这个案子得在法院管的范围内并且是这个受诉法院能管的。起诉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里得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像姓名、性别这些,还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来源等。 接着是受理环节。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条件,就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要是不符合,会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要是对裁定不服,原告可以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把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同时,法院会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也可能口头告知。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环节。这又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法庭调查就是在法庭上把和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都拿出来,对案件事实全面调查,当事人还能进行质证。比如会有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后证人作证等一系列程序。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和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目的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书记员会把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录下来,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最后是宣判环节。法庭辩论结束后,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话,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前能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及时判决。 相关概念: 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子,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规则。 质证:就是当事人在法庭上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说明等,来确定证据能不能用。 诉讼代理人:就是受当事人委托,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人,可以是律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