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伤有哪些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在我国,公务员群体在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等方面有着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务员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首先,关于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同时,2010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其次,关于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虽然《工伤保险条例》主要适用于企业职工,但在实际中,部分地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认定标准来确定公务员的工伤情形。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公务员在遇到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时,所在单位应积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工伤认定和待遇有疑问,公务员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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