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些人在民事纠纷中遇到困难,比如缺乏法律知识或者处于弱势地位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可以支持他们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具体流程: 首先是起诉准备阶段:要明确被告是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信息等材料。比如,如果是个人,需要身份证信息;如果是单位,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等信息。同时,要撰写起诉状,清晰地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希望法院怎么判,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 接着是立案阶段: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像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去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院应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会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这里所说的起诉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副本,证据及副本,起诉书等,审核通过后法院开发票交诉讼费。 然后是案件受理阶段:立案庭会把卷宗材料移交给承办人,承办人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时间。如果委托了律师,可由律师代为举证,但需要写委托代理书。另外,法院还会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做一些审理前准备工作。 之后是调解阶段: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民事诉讼法》规定,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尽量调解,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像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而且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 再接着是开庭审理阶段:通过开庭,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认定,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核,分清是非责任,公正处理案件。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 随后是宣判阶段:如果查清了争议的事实,法院可以当庭宣判;要是因为一些原因,比如合议庭需要另行评议,或者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另行指定日期宣判。 最后是执行阶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要是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另外,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不服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还可以提出申诉。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应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再审。 相关概念: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子,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管辖权规定不一样。 合议庭:就是由几个法官或者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组成小组来审理案件,这样能保证审判更加公正、全面。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目的是纠正错误,保障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