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住和没人住的房子物业费收费情况是怎样的?
我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住,另一套空着没人住。物业说两套房子都得按一样标准收物业费,我有点疑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有人住和没人住的房子,物业费收费到底是怎样规定的,一样收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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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有人住和没人住的房子物业费收费情况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小区的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对于有人居住的房子,正常缴纳物业费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因为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了各项服务,如垃圾清理、安保巡逻、设施维护等,业主享受了这些服务,自然应当缴费。 而对于没人住的房子,很多业主会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不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但实际上,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并非仅针对个别业主提供。即使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企业依然在对小区的公共部分进行维护和管理,如电梯的正常运行、小区绿化的养护等。 不过,部分地区也有相关规定,允许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空置房屋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在一定期限内(如6个月或1年)按照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物业费。所以,具体的收费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以房屋空置为由,随意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会面临物业服务企业的催缴甚至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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