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住人物业费减免有什么规定?
我有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住人,可物业还是按全额收物业费。我觉得没住人就不应该交这么多,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房子不住人物业费减免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减免,该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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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不住人物业费减免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子不住人就一定可以减免物业费。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双方都要按照合同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不同地区对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支持一定比例的减免。例如,有些地区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缴纳。但也有一些地方没有明确的减免政策,那么就需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那么业主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减免。 如果要申请物业费减免,业主一般需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房屋空置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水电使用记录等,来证明房子确实处于空置状态。之后,物业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会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比例来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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