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起诉流程是怎样走的?


在我国,民事起诉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环节。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像有人欠您钱不还,您就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侵害您权益的人或者组织,要能清楚知道对方是谁;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例如您起诉要求对方还钱,那要说明对方什么时候借的钱、借了多少这些事实,以及为什么您认为对方应该还钱的理由;案件还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像劳动纠纷一般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 起诉状也有明确要求,要记明当事人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如果是法人要写明法人名称等;要写清楚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同时,要准备好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接着是受理环节。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要是认为不符合,会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您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法院立案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话,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您。即便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会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也可能口头告知。 之后可能会进入开庭审理环节。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比如当事人陈述事情经过,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让证人作证等。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目的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书记员会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录成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最后是宣判环节。法庭辩论终结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相关概念: 诉讼权利能力: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诉讼行为能力:指当事人能够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