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同居六年,彩礼能否退还?
我和对象同居六年了,但一直没领证,现在感情出现问题要分开,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到底要不要退,退的话又该退多少,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解释。
展开


未领证同居六年,彩礼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从原则上讲,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是应当返还的。 然而,在实际司法裁判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数额。比如彩礼的使用情况,如果女方已经将收取的彩礼用于了同居期间的日常生活开支,用于共同生活的这部分彩礼可以不返还或者减少返还数额。再比如是否生育子女,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那么彩礼返还的比例可能会相应减少。另外,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以及社会习俗等因素,法院也都会予以考虑。 总之,未领证同居六年彩礼不是绝对要退还或者不退还,要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返还数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