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及手续费扣除限额是多少?
我在做企业财务工作,在处理佣金及手续费相关账务时,不太清楚税法上对于佣金及手续费扣除限额是如何规定的。不知道不同行业是不是扣除限额也不一样,想了解下具体的扣除限额标准,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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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佣金及手续费扣除限额是一个重要的税务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讲解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对于保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这意味着保险企业的扣除限额相对较高,并且超出部分还能在以后年度继续扣除,体现了对保险行业的一定政策支持。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也就是说,其他企业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在这个5%的限额内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就不能在当期扣除了。 企业在计算扣除限额时,要注意是按与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来计算,而不是企业的全部收入。同时,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总之,企业在处理佣金及手续费扣除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准确计算扣除限额,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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