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没有1.5倍,通过仲裁能否补回来?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但加班工资却没有按照1.5倍来发放。我尝试和公司沟通,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能不能把少发的加班工资补回来,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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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没有按照1.5倍发放,通过仲裁是有可能补回来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这就说明,用人单位支付1.5倍加班工资是法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此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直属上司或者人力资源团队沟通,查看是否存在误会或者计算错误,并明确提出按照法律规定索要加班费的诉求。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就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考勤记录,它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加班的时间;电子邮件中关于工作任务分配和执行情况的记录,能证明加班工作的内容;还有微信、QQ等通讯工具中的相关工作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加班的有力证据。 在准备好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和权力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应得的加班费。 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未能令劳动者满意或者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注意在时效内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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