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狱干警职务犯罪有哪些常见罪名?

我是一名刚入职监狱系统的干警,最近听说监狱干警职务犯罪问题比较受关注。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监狱干警职务犯罪都有哪些常见的罪名呢?这些罪名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我很担心自己在工作中不小心触碰法律红线,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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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狱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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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干警职务犯罪,指的是监狱干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下是一些监狱干警职务犯罪常见罪名。 首先是滥用职权罪。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狱干警如果随意为罪犯提供便利,如私自允许罪犯离开监管区域等行为,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其次是玩忽职守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同样有相应的量刑标准。比如监狱干警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导致罪犯脱逃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还有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该罪名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狱干警如果接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贿赂,为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办理减刑、假释等手续,就会触犯此罪。 另外,受贿罪也是常见罪名之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监狱干警如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罪犯家属的财物,为罪犯在生活待遇、劳动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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