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了欠的钱怎么处理?

我借给一家公司一笔钱,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我很担心我的钱打水漂。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借出去的钱该怎么处理,我有没有办法拿回我的钱,具体的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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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后,对于其欠下的钱,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和处置,以公平地清偿债权人的债权。这就好比一个家庭资不抵债了,要把家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按照一定的规则分给债主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因为职工是公司运营的参与者,他们的生活依赖于工资收入。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国家的税收和社会保险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公民福利的重要资金来源,所以也需要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像您借给公司的钱就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在清偿完前面两个顺序的债务后还有剩余,就会用来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但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可供分配的财产不够偿还所有普通债权人的钱,那么每个债权人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拿回一部分钱。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您没有及时申报债权,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实现。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最后,根据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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