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是该找老板还是法人?


在探讨公司倒闭后该找老板还是法人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老板”和“法人”在法律层面的概念。“老板”通常是大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的通俗说法,他们可能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拥有重要影响力,但不一定直接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而“法人”在法律上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我们说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他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身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而股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板)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当公司倒闭时,首先应该用公司的剩余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老板,如果老板作为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在公司倒闭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老板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公司倒闭后,原则上应该先由公司的清算组用公司的剩余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存在老板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等法定情形时,才可以要求老板或者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