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是否应该补偿?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那边目前没提续签的事儿。我有点担心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补偿啊,要是该补偿的话,具体咋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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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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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是否给予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补偿,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做出的贡献给予一定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结束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的一种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明确指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减少福利等)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如果小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那么公司应支付给小明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以降低工资待遇为条件要求续签,小明不同意续签,同样公司也需要支付这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提出维持原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对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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