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申请再审是否会影响清算?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进入解散程序并开始清算,但公司对解散的判决不服申请了再审。我担心这会影响清算的进行,想了解在法律上,公司解散申请再审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对清算造成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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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基本概念。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而清算则是在公司解散后,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以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公司解散申请再审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再审申请本身并不必然影响清算的进行。因为公司解散的判决一旦生效,清算程序就会依法启动。除非再审法院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否则清算组仍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继续进行清算工作。 这是因为,清算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股东等相关方的利益,尽快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使公司有序退出市场。如果仅仅因为再审申请就停止清算,可能会导致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害相关方的利益。 不过,如果再审法院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那么清算程序可能会暂时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清算组需要等待再审结果,根据再审的最终判决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清算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如果再审判决撤销了原公司解散的判决,那么公司可能无需再进行清算;如果再审维持原判决,清算程序则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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