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送礼应计入什么费用?


在公司的财务处理中,公司送礼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需要根据送礼的具体用途和场景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如果公司送礼是用于业务招待,比如在商务洽谈、客户来访等活动中赠送礼品,这种费用通常应计入“业务招待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这部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全额扣除,有一定的扣除标准限制。例如,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了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是6万元,而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是5万元,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扣除5万元。 其次,若公司送礼是为了进行广告宣传,比如在礼品上印有公司标志、宣传语等,作为一种宣传推广手段赠送给潜在客户,这种费用可以计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比如,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那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50万元,如果实际发生的送礼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为120万元,那么这120万元可以在当年全额扣除。 另外,如果公司送礼是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比如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礼品,这种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例如,公司当年工资、薪金总额为200万元,那么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28万元,如果用于员工福利送礼的费用为20万元,这20万元可以在当年全额扣除。 总之,公司送礼计入什么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且在税务处理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