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股东借款是否需要交税?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借款是指公司向股东借入资金,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交税通常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从增值税角度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向股东借款是无偿的,且不具有其他视同销售服务的情形,那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公司支付给股东利息,股东就属于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公司支付给股东的利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也就是说,利息支出需要符合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等相关规定,并且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支付的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如果股东是企业,其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综上所述,公司向股东借款本身不需要交税,但涉及利息支付等情况时,会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