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合同到期后公司说不支付我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到底有啥依据,是合理合法的吗?我该怎么判断公司说的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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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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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时,公司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那么反过来,不符合这些情形时,公司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比如员工个人原因想要换工作,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了员工主动且无公司过错的解除情形。 其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例如,公司在合同到期时提出和原来工资待遇一样甚至更好的条件续签合同,但员工拒绝了,那么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遇到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时,员工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疑问或者和公司存在争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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