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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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明确了公司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公司还没和你签合同,你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个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可达十一个月。举例来说,假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十二个月都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除了正常支付你这几个月工资外,再额外支付你5000元乘以10个月,也就是50000元的赔偿。另外,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更稳定的保障,除非出现法定情形,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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