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就是赔偿的关键所在。 简单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公司却没有及时和您签订劳动合同,从您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这期间公司要额外支付您一倍的工资。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这未签合同的几个月里,公司除了正常给您发5000元工资外,还要再给您5000元作为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满一年了公司都还没和您签合同,那么就视为公司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当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应有的赔偿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总之,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