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被辞职该如何赔偿?
我刚入职一个多月,今天突然被公司通知要辞退我,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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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入职一个多月就被公司辞退时,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的区别。合法解除是指公司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违法解除则是公司没有合理依据就辞退员工。 如果是合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如果员工存在这些情况,公司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赔偿。 要是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员工入职一个多月,不满六个月,所以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时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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