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工作满八年辞职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八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辞职,想了解下这种没签合同工作八年的情况,辞职后公司应该给我怎样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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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无合同工作满八年然后辞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主张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到满一年时还未主张双倍工资,后续再主张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所以在您工作满八年的情况下,很难再主张这部分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您工作满八年,若符合上述情形,可获得八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在处理这类赔偿问题时,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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