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如果构成诈骗该怎么处理?
最近碰到一个房产纠纷,卖家把房子卖给了两个人,现在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诈骗。想了解下具体判断标准是什么,要是构成诈骗的话,相关的处理方式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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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并不一定都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来讲,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一房二卖的情境中,如果卖房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比如收了第一笔购房款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并收取房款,且没有打算退还之前的购房款,想将两笔房款都据为己有,同时在行为上实施了欺骗购房者的行为,如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一般会涉及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卖房者只是因为房价上涨后希望违约,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通常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果确定一房二卖构成诈骗,一般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受害者也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诈骗者赔偿自己因诈骗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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