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一房二卖算是诈骗行为吗?

最近碰到一个二手房交易的事儿,卖家把房子卖给了两个人。我就疑惑了,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诈骗啊?是不是得负刑事责任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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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手房一房二卖不一定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主观意图方面来看,如果卖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来欺骗购房者,比如隐瞒房屋已经出售给他人的事实,又与其他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房款,且涉及金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卖家已经将房子卖给了甲并收了房款,但又对乙谎称房子还未出售,与乙签订合同并收取乙的房款,且有将房款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这就可能涉嫌诈骗。 其次,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若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卖家没有非法占有房款的故意,比如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房屋出现重复出售的情况,但并没有想要骗取购房者钱财的意图,那么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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