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我朋友最近遇到了私人一房二卖的事儿。他付了钱才发现房子被卖了两次。他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卖家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诈骗,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以及他能不能要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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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一房二卖不一定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来讲,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一房二卖的情境中,如果卖方在将房屋出售给一方后,又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房屋还未出售等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并将房屋再次出售,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比如购房款无法追回、无法取得房屋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卖方虽然将房屋二次出售,但没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比如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失误等,且后续愿意积极解决问题,退还购房款等,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可能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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