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二卖是否成立欺诈罪?

最近碰到一个房产纠纷,卖家把房子卖给了两个人。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卖家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欺诈罪呢?具体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欺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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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并不一定成立欺诈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从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来看,欺诈罪通常要求行为主体实施了通过虚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主观心理状态包含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如果房主只是因为房价上涨后希望违约,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例如,将房屋先卖给甲并收取了部分房款,之后因房价上涨又将房屋卖给乙,但原意退还甲的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房主通常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一般不能被判定为欺诈罪。 然而,如果房主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比如在已经将房屋卖给甲且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又向不知情的乙谎称房屋未出售,收取乙的购房款后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欺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判断一房二卖是否构成欺诈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是否符合欺诈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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