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二卖怎样才算诈骗呢?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人。我就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到底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认定为诈骗啊?比如在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上都有啥具体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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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具体如下: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在一房二卖的情境中,就是卖房者主观上想要非法占有两笔或多笔购房款。例如,卖房者在收到第一笔购房款后,并没有打算履行交房义务,而是又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收取房款,其目的就是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 - 实施了欺骗行为。通常表现为隐瞒房屋已经出售的事实,与其他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卖房者与第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在向第二个购房者推销房屋时,故意不提及已经有过一次售卖的情况,让第二个购房者误以为自己是唯一的购买对象。 - 购房者因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也就是购房者因为相信卖房者的虚假陈述,而向其支付了购房款。 - 卖房者实际取得了购房者的财物。即卖房者成功收到了购房者支付的房款。 - 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一般来说,就是购房者支付了房款,但最终没有得到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情形。在一房二卖中,如果卖房者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需要注意的是,一房二卖并不一定都构成诈骗,有些情况下可能只是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卖房者在签订第二份合同时,确实打算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位购房者,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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