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二卖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解释为诈骗?

最近碰到一个房产纠纷,一套房子被卖给了两个人。想知道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才能认定是诈骗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下具体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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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一房二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主观意图上看,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例如,卖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并非是因为房价上涨想违约获取更多利润(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算通过欺骗手段骗取买家的购房款,并且没有打算实际交付房屋给买家,这就可能涉及诈骗。 其次,在行为表现上,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比如,卖家在与第一个买家签订购房合同后,又与第二个买家签订合同,但在签订第二个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已经出售给他人的事实,让第二个买家误以为自己可以顺利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从而诱导其支付购房款。 再者,从结果上看,骗取的财物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标准),通常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观、行为和结果等方面的条件,一房二卖的行为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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