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五年前开车撞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十五年前我开车撞人了,当时也没处理好赔偿的事儿。现在对方又找上门要求赔偿,我也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十五年前的事故得赔多少钱,所以想问问了解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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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十五年前开车撞人具体赔偿金额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赔偿所涉及的法律概念和项目。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是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一方的过错或意外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责任方需要给予受害方的经济补偿。赔偿项目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而关于十五年前的事故赔偿,还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这十五年间,没有发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对方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不过,如果对方在这期间有持续主张权利等符合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赔偿问题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金额。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相关证据以及现在的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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