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我家所在村集体的土地被征收了,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补偿款该归谁。有人说归集体,有人说按人头分。我不太清楚到底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到底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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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补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通常包含哪些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土地补偿费通常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笔钱就由村里的少数人随意支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比如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像房屋、水井等,以及青苗,如农作物等,它们的所有者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也就是说,谁种植了青苗、谁拥有地上附着物,这笔补偿就归谁。 总之,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不同的补偿项目有不同的归属原则。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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