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在讨论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试用期”,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间里,双方可以检验彼此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和期望。而“补偿金”,简单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费用,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上述情形,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合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例如,小李在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公司既没和他签合同又无故将他辞退,那么小李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半个月工资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综上所述,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很可能是有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用工时间、辞退原因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