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为什么不让保释?
我有个朋友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抓了,听说不能保释,我不太理解。想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不能保释呢?是情节太严重了,还是有其他法律上的规定?我就想弄明白在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个案子里,不让保释的具体缘由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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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保释,在我国法律中对应的概念是取保候审,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了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后,保证能随传随到,司法机关就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 不过,取保候审可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享受的,得满足严格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不让保释,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方面,若犯罪情节严重,比如传播大量淫秽物品、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等,被认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司法机关判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就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符合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情形,比如身体状况良好、不属于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同时又不满足刑期和社会危险性等相关条件,也会导致不能保释 。总之,能不能保释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司法机关暂时解除其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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