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该怎么赔偿?

公司近期有位员工表现不佳,被认定不能胜任工作,打算辞退。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辞退需要给员工怎样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流程都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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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时,赔偿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比如明确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标准及相应的考核结果等,且要履行相应的培训或者调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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