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动扶梯炸开致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超市购物时,超市的自动扶梯突然炸开,把我炸伤了。我现在身体受了伤,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超市在这件事上该怎么对我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依据的法律又有哪些?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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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超市自动扶梯炸开致人受伤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这涉及到侵权责任。超市作为自动扶梯的管理者和运营者,对进入超市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意味着超市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超市自动扶梯炸开致人受伤的情形下,超市显然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因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受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受害者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作为索赔的依据。二是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是误工费。计算误工费通常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而有所不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是护理费。如果受害者在受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四是交通费。这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对受害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是营养费。根据受害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此外,如果受害者因此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受害者可以先与超市进行协商,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发票等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超市的侵权行为。总之,超市自动扶梯炸开致人受伤后,受害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自己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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