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判决履行该怎么处理,其法条依据是什么?


当一方未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时,在法律上有一系列明确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条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未按照判决履行”的含义。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比如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被告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或者判决被告履行某种行为,被告也需要按照要求去做。如果被告没有做到这些,就属于未按照判决履行。 从处理方式来看,对于这种情况,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