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有什么规定?

我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现在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变更和解除强制措施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我自己能不能申请变更或解除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常见的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就是对原本实施的强制措施进行改变或者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有明确规定。例如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体现了如果发现采取的逮捕措施不恰当,就需要及时解除。 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说明在逮捕后,会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若不符合羁押条件,就可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这强调了司法机关自身发现强制措施不当时,有主动变更或解除的义务。 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赋予了相关人员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