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食品该如何赔偿消费者?
我之前在一家超市买了些食品,回家后发现是过期的。我很担心吃了会影响健康,也觉得商家这种行为很不负责。我想 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应该怎么赔偿我,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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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家售卖过期食品时,对于消费者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并且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您因为吃了过期食品身体不舒服或者遭受了其他损失,您既可以找卖东西的商家赔,也可以找生产这个食品的厂家赔,他们不能互相踢皮球。如果是厂家的问题,商家赔给您之后可以找厂家再要回这笔钱;如果是商家的问题,厂家赔了您之后也能找商家追回来。
其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假如您买这个过期食品花了50块钱,那您可以要求商家赔您500块(50元的十倍);要是您因为吃了这个过期食品去医院看病花了200块,那您可以要求三倍损失赔偿,也就是600块。要是按照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算出来的赔偿金额还不到一千块,那商家最少也要赔您一千块。不过要是食品 只是标签、说明书有点小问题,不影响安全也不会误导您,那就不能按这个来索赔了。所以,当遇到商家卖过期食品的情况,您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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