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老板要求辞职是否有赔偿?


在员工被公司老板要求辞职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员工存在过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老板要求员工辞职,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 其次,如果公司老板要求员工辞职,是因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公司老板要求员工辞职,没有合理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当遇到被公司老板要求辞职的情况时,员工要先确定公司要求辞职的原因,进而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自己是否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若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