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能得到哪些赔偿?


当职工遭遇工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获得一系列赔偿。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十级工伤的赔偿情况。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因工伤导致伤残的职工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您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 35000元。 其次,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医疗保障的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对工伤职工再就业可能面临困难的一种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