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就一定会被起诉吗?
我前段时间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签了这个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被起诉。我挺担心自己会面临刑事诉讼的,想了解一下签了认罪认罚之后,起诉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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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也不会被起诉。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说,当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依据刑法可以不用判刑或者能免除刑罚时,检察院有权力决定不起诉,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认罚。 所以,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最终是否会被起诉,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并非签了认罪认罚就必然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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