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时,房子损失具体是如何进行补偿的?

我家的房子面临征地拆迁,不太清楚房子损失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另外,对于补偿金额如果有异议的话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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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房子损失的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被拆迁房主在房屋权益上所遭受损失的填补,其数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折旧状况等因素计算,且不应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价值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房屋征用评估办法》进行科学评估。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估价机构申请复审,若仍有疑虑,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居所过程中所产生的不便。补偿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户的人口和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然后按月进行补贴。 再者,如果被拆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还需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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