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征地拆迁房屋具体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我家房子面临征地拆迁,不太清楚赔偿方面的具体情况。像赔偿有哪些方式,每种方式怎么操作,赔偿金额又该怎么算等,都想详细了解一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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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征地拆迁房屋的赔偿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赔偿方式**: - **货币补偿**:这种方式是指被拆迁人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款,以弥补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金额通常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合房屋面积、地理位置、构造等因素计算得出。例如,在城市中心地段的房屋,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其市场价值相对较高,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也会相应较多。 - **房屋产权置换**:被拆迁人可用新房屋的产权交换被拆迁房屋。在此情况下,需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和当地政策,确定新房屋的面积和位置。比如,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较高,可能会置换到面积更大、位置更好的新房屋。 - **提供临时安置费与奖励性补偿费**:若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间需临时迁出原住处,拆迁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临时安置费,该费用通常按月发放,直至被拆迁人能入住新居或完成房屋产权置换为止。此外,为激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如自愿搬迁或放弃部分权益等,拆迁方还可能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若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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