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工厂上班,工作时受了伤。现在不知道这种非法用工单位对于我这样的伤亡人员是怎么赔偿的,想了解赔偿的标准、方式和流程等具体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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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用工单位。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对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赔偿,主要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的费用涵盖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这些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根据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的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果伤亡人员与非法用工单位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伤亡人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伤亡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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